江蘇省政府發布《關于有效應對疫情新變化新沖擊進一步助企紓困政策措施》通知



為深入貫徹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》(國辦發〔2021〕45號)精神,在全面落實“蘇政40條”基礎上,有效應對疫情新變化新沖擊,進一步幫助企業紓困解難,著力穩住全省經濟基本盤,江蘇省政府辦公廳于4月17日印發《關于有效應對疫情新變化新沖擊進一步助企紓困政策措施》通知。
通知中特別指出: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“三農”、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提供更多優惠利率貸款。支持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、零售、文化旅游(含電影)等行業企業,加大票據融資支持力度,簡化優化貼現手續,降低貼現利率。鼓勵地方金融組織對暫遇困難無還款能力的企業,適當予以延期或減免相關費用。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,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%給予激勵資金。
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,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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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jiangsu.gov.cn/art/2022/4/17/art_46144_10417616.html